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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pt. of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Managem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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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Q1】若全年或半年均在校外實習,學生可否免繳學雜費?

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 

依教育部臺教技(四)字第 1050045564 號函,「學生如全學期均在校外機構實習者,該學期費用以 徵收學費全部、雜費 4/5 為限,及不額外徵收其 他費用(電腦、網路使用費等)」。

其認定標準為 「學生該學期只選修學期型校外實習課程,無加修其他課程」。

除選修「校外實習專題(一)1/3」、「校外實習(一)9/9」與「校外實習專題(二)1/3」、「校外實習(二)9/9」 ,無加選其他課程者,才能申請退雜費1/5。

 

學生實習期間系上會安排以下課程活動:

1.輔導學生進行實習專題報告與工作日誌之撰寫。

2.指導老師至實習機構進行各二次以上實習機構訪視。

3.學生每學期安排回校進行職場講座與回饋反思活動。

因此,學生參與實習期間,仍須繳交全額學費、雜費 4/5, 敬請各位家長理解學校於學生實習過程中收取全 額學費、雜費 4/5之緣由。

若貴家長無法接受學生參加校外實習仍需繳交全 額學費、雜費 4/5,您可以選擇讓學生留在校內選修9~25學分課程並撰寫實務專題。